企业快讯
河北凯瑞通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
地址:保定市朝阳南大街佳禾小区2号楼3单元2203
电话:0312-3080033
网址:www.hbkrt.com
你的位置:首页 >> 新闻资讯 >> 企业快讯  企业快讯
《河北省电力条例》将实施 禁不交物业费就断电
来源:河北新闻网 | 发布时间:2014-7-30 | 浏览次数:

  记者26日从沧州供电公司了解到,《河北省电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8月起施行。这是河北省首个关于电力方面的地方法规。和以前的电力规章相比,这一法规首次明确了电力用户的权利,其中更是明确禁止物业服务企业以收取物业费、热费、水费等其他费用作为供电的前置条件。

  《条例》中规定,供电企业、受委托转供电单位和其他代收电费单位在收取电费时,不得代收其他费用;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收取物业费、热费、水费等其他费用作为供电的前置条件。

  《条例》明确要求,供电企业应当履行普遍服务义务,接受社会监督,提高供电服务水平,保障电力用户能够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和价格获得供电服务。供电企业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供电或者擅自中断供电;不得非法增设供电条件或者变相增加用户负担;不得为电力用户指定电力设计、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等。《条例》中称,电力用户对供电需求、供电质量、计量装置的记录、电价执行、电费收取、用电检查等有异议的,有权向供电企业查询;供电企业应当自受理查询之日起七日内答复。(记者庞猛)

 
TAG:断电 物业
 
打印本页 || 关闭窗口
 上一篇:国网河北电力:实施配电网跨市县供电
 下一篇:发改委再议电改:各方博弈只有电网满意